- 信息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电厂第六批辅机设备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有 效 期:一个月
- 求购数量:1
- 发布日期:2008/11/7 11:30:13
- 更新日期:2011/4/16 1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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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介绍: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电厂第六批辅机设备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08-11-07
开标时间:2008-11-12
一、招标设备情况一览表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01 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 1套
02 全厂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1套
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 1套
04 输煤程控系统 1套
05 热式风量测量装置 1套
06 煤粉浓度检测装置 2套
07 油泵 7台
08 油罐、油罐附件及滤油器 2套
09 固定式真空清扫吸尘装置 2台
10 入厂煤、入炉煤实验室仪器 1套
11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用树脂类
12 厂内行政管理通信PABX设备 1套
13 锅炉补给水控制系统 1套
14 凝结水精处理控制系统 1套
15 气力除灰控制系统 1套
16 电梯设备 1套
17 空冷排汽管道爆破膜 16组
18 空冷排汽管道补偿器
19 空冷清洗装置 2套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设备同等级的设备且具有2台(套)及二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的设备制造厂商,并提供用户单位(省份,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用户单位的机组容量、设备型号、投运时间;
(5)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6)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能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方式参加投标。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可由外方负责技术支持和保证;
三、参加资格预审事宜
(一)资格文件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的厂商(公司)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被授权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3. 拟参加资格预审的标段名称;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 质量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7.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近二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8. 与招标标段相同或类似的用户单位(省份、单位名称、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
9.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预审资格文件的接收时间为:2008年11月07日-11月12日下午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