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南票劣质煤坑口电厂二期(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及服务采购
- 有 效 期:三个月
- 求购数量:1
- 发布日期:2008/12/2 8:30:28
- 更新日期:2011/4/16 1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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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介绍:
南票劣质煤坑口电厂二期(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及服务采购
发布日期:2008-11-28
开标时间:2008-12-18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受委托,就南票劣质煤坑口电厂二期(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及服务采购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工作。
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 2×150MW煤矸石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
(2)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街总库里一号一期厂址西侧
(3)计划工期:
本工程拟定2007年10月1日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09年2月28日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09年4月30日投产
2、招标范围:
第01包 动力电缆一
第02包 动力电缆二
第03包 动力电缆三
第04包 动力电缆四
第05包 控制电缆一
第06包 控制电缆二
第07包 热工控制电缆
第08包 电缆桥架一
第09包 电缆桥架二
第10包 热工变送器
第11包 热工流量计
第12包 热工风压补偿装置
第13包 机组调试单位
上述设备的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必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的厂商。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方面(如有)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4)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投标人无不良供货、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0)业绩要求: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并具有两年以上在两台150MW及以上发电机组中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经验。
4、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08年11月28日起至12月5日止,接受潜在投标人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拟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5、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8日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