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江西彭泽核电厂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有 效 期:三个月
- 求购数量:1
- 发布日期:2008/12/2 8:30:28
- 更新日期:2011/4/16 1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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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介绍:
江西彭泽核电厂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08-11-25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江西彭泽核电厂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西彭泽核电厂建设规模为四台百万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厂址位于九江市彭泽县马当镇,北临长江,南靠太泊湖。厂址距彭泽县城约22km,距九江市约80km,距南昌市约170km。厂区北部回填区即一级阶地地貌区需进行地基处理,采取袋装砂井排水堆载预压固结地基处理方案。
工程规模:江西彭泽核电厂规划建设容量4×1000MWe
核电机组,厂区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建设2×1000MW核电机组。
2.2 计划工期:计划2009年02月01日开工,2009年03月31日完工。
2.3 招标范围:
袋装砂井堆载预压排水固结地基处理相关的土工布铺设、中粗砂排水垫层及袋装砂井施工,处理面积约20.4万m2。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营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记录良好;
4)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
5)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企业或同属一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6)企业组织机构健全,相关技术人员专业齐全、经验丰富;
7)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自有率不低于60%。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